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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创建部门: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8-02-23 浏览次数:210

各有关部门:
    接安徽省科技厅、财政厅通知,《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2018-2020年三年滚动规划》项目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转发,并将学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方向及强度
    我校符合申报主体条件要求的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为“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 “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2个方向。本次征集的专项资金项目经形式审查后,纳入三年滚动规划项目库;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实施周期超过1年的项目,需填报各年度阶段性目标。2018年度支持项目将根据年度预算从已入库项目中择优遴选并纳入年度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一)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
    主要支持省属单位的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会商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择优支持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
    支持方式:后补助。
    支持强度: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强度为500万元;省部会商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强度为300万元;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支持强度为50-100万元。
    (二)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
    主要支持科技惠民和科技扶贫。其中,科技惠民重点支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推动区域性强的科技成果面向基层、县区开展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科技扶贫重点支持与贫困县、贫困村建立利益联接机制的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带动能力,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精准扶贫;贫困县中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接机制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区域扶贫带动能力。
    支持方式:直接补助。
    支持强度:支持科技惠民项目,每项150万元;科技扶贫项目,每项1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已承担2016、2017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的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以及受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各推荐单位应对其审查推荐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公务人员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在57周岁(含)以下,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过去3年内,在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可牵头1项、参与2项专项资金项目;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5.专项资金是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预算不允许有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
    三、限额申报及推荐项目数

序号支持方向各单位申报项目指标数归口管理单位推荐项目指标数
1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会商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省属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按申报指标数汇总推荐。
2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科技惠民项目:分2018年、2019年两个年度各限报1项。各市科技局初审后分2018年、2019年两个年度各推荐1项。所属领域的省属非企业类科研院所及相关科研单位、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O五医院、武警安徽总队医院等单位初审后分2018年、2019年两个年度各限推荐1项。

    四、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于2月25日送交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请各项目申报人准备好PPT,做好项目答辩准备,项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PPT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重点阐述相关领域存在的民生问题及其科技需求,主要研究的内容),绩效目标和主要任务,成果应用示范工作内容(成果应用示范实施范围、工作任务及考核指标),成果推广措施,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组成员及分工等。
    2.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学校初审、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登陆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科技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内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gl.ahinfo.gov.cn/egrantweb/),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
    3.项目申报材料经学校网上审核后在线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于3月30日前送交科研处。纸质材料要求:项目申请书、推荐函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2018-2019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科财秘[2018]7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1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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