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财务〔2018〕11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请2017年度立项的安徽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主持人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于5月23日前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954891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2017年度立项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xls
2、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科研处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