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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部门: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8-07-27 浏览次数:231

各有关部门: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29号)予以转发,请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组织教师申报。
    1.本次申报以省教育厅为单位统一申报,我省省属高校共计限额6项。省教育厅给我校申报限额为1项。
    2.申报时间:请于8月15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
    登录社科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各申报人可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1)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经费预算”;下载《申请书》模板,填写“申报成果介绍”和“推荐人意见”,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2)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成果(PDF版本)及相关证明材料,且不得超过30M。
    3.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4.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4)坚持在改进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研究成果。
    5.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3)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3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7.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打印的《申请书》一式2份。
    (2)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2套。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1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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