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校园邮箱   |   信息门户   |   网络教学   |   图书馆藏
     
   
     
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4-01-20 浏览次数:29

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在基金委网站发布。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重大调整部分: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链接)。
    1.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2.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3.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5.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注意事项
    1.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除签名、盖章页外纸质版本必须与电子文本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另外各种项目管理办法、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也可届时到基金委网站(
https://isis.nsfc.gov.cn)下载。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开通帐号,登录ISIS系统根据提示填写。附院申请人请联系科教科。帐号集中开通截止受理时间为1月25日,请在截止期限前联系开通。
    2.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4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2014年度的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14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申请代码很重要,请务必认真选择)。
    特别强调:申请人请认真阅读《指南》,各学部在资助范围、资助经费、撰写要求方面都有特殊要求,请务必遵照指南要求撰写申请书。
    3.所有申报项目须提交两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律要求A4纸双面打印),面上项目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科研处将根据《指南》修订《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并及时发布。请申请人和所在部门在递交申请书时对照形式审查明细表严格进行形式审查。
    4.校本部申报项目需伦理委员会审查出具证明的,请在2月18日前提交伦理审查申请,并附相关材料。附属医院伦理审查证明根据附属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工作安排办理。
    5.科研处联系电话:3932673,一附院科技处联系电话:5739209,
    二附院科教处联系电话:2871911。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4-01-20

    附件1: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39904.htm
    附件2:《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在线查阅地址: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4xmzn/index.html
    附件3: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仅离线填报使用)下载地址:
http://isisn.nsfc.gov.cn/egrantres/miniiris/News.asp
    附件4:2014申请人使用手册
http://isisn.nsfc.gov.cn/egrantres/miniiris/2014_prp_t_usr.ppt

 

 

  附件下载: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文昌西路22号  皖南医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邮编:241002  电话:0553-393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