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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0-10-18 浏览次数:173

各有关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确保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校政[2009]43号),决定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学科研究方向与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科研学术成绩及社会经济效益,实验室和基地建设,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2、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3、学科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与国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二、检查步骤

1、自查。20101015日—115日。通过自查,各重点学科形成3000字左右的《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体例见附件一),并填写《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表》(格式见附件二),表中重要数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查。20101110日。学科(学位)办公室对各重点学科送交的《自查报告》、《中期检查表》及有关附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等。

3、会议评审。20101115日。在上述基础上,听取学科负责人(学科带头人)PPT汇报,反馈评审意见,并确定中期检查结果。

三、有关工作要求:

1、中期检查是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希望各系部各学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2、请各相关系部于2010115日前,将《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1份、《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表》2份(附件材料1份)送交学校科研处,所有材料需报送相应电子文档。

附件:1、附件1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自评报告内容及体例.doc     

         2附件2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表.rar

      3、 附件3校级重点学科名称.doc

 

                                 科研处

                               2010.10.1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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