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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部门: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1-16 浏览次数:51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通知(皖教秘科〔2022〕240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2)要求,为做好我校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共计29个,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未发表的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申报者资格问题,请参照《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3)中第9、10、11、12条的规定,申报青年成果奖的要求参照第27条的规定。

成果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照《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3)中第13-26条的规定。

三、申报名额

限额2项,由学校实行择优报送。

四、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清单

1. 申报评审表:申报者下载并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4),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提供成果原件,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不可用底稿,必须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文章全文,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表中填写的成果被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成果获奖情况均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两者要一一对应。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申报者下载并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二级单位汇总用)》(附件5)。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以方便汇总。

5.电子版材料

上述4项材料的电子版最终稿均需提供,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pdf格式)、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电子版材料须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

各类成果电子版须提供全文。著作类需提交与原书版式与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版pdf成果,且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正文所有内容不可或缺,不可提交个人底稿;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需保证与成果打印件完全一致,所有内容不可或缺;论文类成果电子版须包含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并须使用所发表期刊pdf扫描版,不得使用个人底稿。

申报成果与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若超过此体积,请处理压缩体积,或拆解为多个文档,并排列好先后顺序。

依据教育部通知,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二)申报时间安排

1. 2023年1月16-2月6日,申报者准备上述纸质材料以及对应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各二级单位处。

2. 2023年2月6日-2月13日,各二级单位收集、审核申报材料,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申报材料与汇总表提交至科研处。

注:

各二级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对照通知要求以及申报答疑,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申报成果的申报年限、申报类型、材料份数等内容逐一核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明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予以退回,对于缺少相关材料的成果及时通知补充。

3. 2023年2月6-2月14日,学校组织形式审查、评审及公示。

4. 2023年2月15日-17日,最终入围申报者将定稿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处。

5. 2023年2月18日-28日,科研处完成最终审核、网络申报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1.纸质材料报送至图书馆十楼1005室;

2.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73477455@qq.com

联系人:魏慧君   联系电话:3932560   18895380937


 附件.rar

科研处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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