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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工作职责
创建部门: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9-01-12 浏览次数:8064

科研处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的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学术治理等工作,其职责范围如下:

1.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全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工作计划。

2.组织编制并实施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制度、措施和办法。

3.组织编制学校高水平科研平台的总体规划,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共享。负责学校各级科研平台和科研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4.负责制定各项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5.为学科建设、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研究提供经费保障,并监督其使用。

6.根据项目主管单位要求,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评审和申报工作,监督科研计划、合同的实施,组织开展项目进度和执行情况检查,帮助项目负责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7.负责对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的审查、管理、维护等工作,推动成果转化。

8.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9.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10.负责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等数据的统计与整理。

11.负责《皖南医学院学报》的组稿、编校、印刷、发行等事项。

12.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相关的其他工作。

13.完成上级机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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