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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创建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4-07-01 浏览次数:133

各有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最新财务规定和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为保障科研经费按照预算顺利执行,确保科研项目按期完成,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校重点科研培育项目、校中青年科研基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类)项目预算实行分年度预算,2014年度预算60%,2015年度预算40%。当年预算必须在当年度执行完毕,未使用完的不能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对照项目申请书中的预算支出,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安排好经费使用时间,以便经费使用。
    2. 经费支出科目严格按照财务处经费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目录及说明》(见附件)来填写。大的支出科目下可以细分小的支出科目。
    3. 经费计算依据请务必详细说明,例如购买物品需写明名称、数量和大致价格。要具体细致,不要有含糊笼统的内容。
    4. 根据《皖南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和《皖南医学院中青年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校级课题不收取管理费。校中青年科研基金经费中用于支付差旅费、论文版面费等不得超过资助总额的30%。
    5. 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经费报销的审核依据,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请于7月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送交科研处。
 
附件:1.
皖南医学院科研经费预算表.xls

      2.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目录及说明(适用部分).xls

科研处
201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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