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牵头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学科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国家、省级、校级一流学科等申报、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3.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督促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做好学科建设工作。
4.做好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公共科研平台的申报、建设管理工作,以及校级研究机构的建设管理工作。
5.做好全校学术氛围的营造,组织高层次学术讲座和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
6.完成上级部门及科研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