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方便广大科研人员报销科研项目经费,从即日起科研处将在每周一(节假日、出差除外)集中办理科研经费报销签字审批手续,请报销人员准备好报销单据,届时办理审签。现将有关报销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审签程序:分项管理,分级授权,逐级审批,分级负责。
各科研项目组(课题)负责人(“一支笔”)负责其主持的科研课题4000元以内(含4000元)经费审批; 4000-8000元(含8000元),由项目组(课题)负责人审核,并由所在学院“一支笔”, 直属附院所属项目由附院分管领导审批;8000-10000元(含10000元),由科研处“一支笔”审批,直属附院所属项目由附院院长审批或院长授权分管院长审批; 10000—100000元(含100000元)报分管校领导审批;100000元以上报校长审批。
2.报销费用中涉及图书、设备等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需履行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
3.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科目支出每个项目每月可集中登记审核报销一次,不得同一项目在同一月份内多次多人分拆分批报销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应严格按照批复的经费预算或项目计划任务书中规定的限额支出,不得突破原有预算。
发放时需提供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工作时间、银行帐号及开户行信息,专家咨询费需同时提供专家工作单位、职称、咨询内容等信息。
相关经费使用及报销政策请登录科研处、财务处或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查询,也可致电科研处和财务处咨询,咨询电话:科研处3932673,财务处3932512。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11.18
附件:
1.《皖南医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项目经费报销流程、报销注意事项
3. 费用报销单、票据黏贴单和劳务费管理系统客户端下载
4.固定资产验收建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