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接芜湖市科技局通知,根据《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项目清理 对2011年以前(含2011年)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1、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抓紧时间准备验收资料,提交验收申请。市科技局相关科室或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按项目验收规定组织验收。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任务的项目,视为验收通过,发放项目验收证书。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部分任务无法完成的项目,按结题处理。无不可抗拒因素,项目任务书约定的主要任务没有完成的项目,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2、全面清理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4月1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未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视为验收不通过。因项目承担单位发生变化或项目本身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按终止处理。 3、加强成果应用。建立市科计划项目诚信评价制度,本次项目清理结果纳入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库,记入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记录。验收不通过的、终止项目的项目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的项目单位和项目主持人当年不得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验收率作为今后科技计划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单位,经核实,将追回全部补助资金,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和问责追究,经查实存在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组织绩效检查 对2012年至2014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含已验收的项目)进行绩效检查。 1、报告项目情况。项目单位要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2015年3月16日前,如实填报《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报告表》(见附件),打印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其中2014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需同时通过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kjpt.whppc.net/)在线填写《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报告表》,请于3月7日后登录系统填报。 2、组织绩效检查。根据项目实施报告情况,4月份组织开展绩效检查。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和监察室,抽取部分单位,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大项目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检查。其他项目委托归口管理部门开展检查。 3、加强成果应用。项目单位项目实施绩效结果纳入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库,记入对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记录。县区、开发区项目绩效检查情况作为市科技计划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4、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书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及时准备验收材料,按时完成项目验收。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实填报《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报告表》,积极配合项目抽查,不得虚报、瞒报,提供虚假材料。 附件:1、 附件1: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报告表.doc 2、 2012年-2014年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xls
科研处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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