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2013]51号、皖社科规划办[2013]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公告查询:http://www.npopss-cn.gov.cn/n/2013/1210/c219457-23797888.html 项目申报指南可在线分学科阅读,也可查阅附件中的word版本全文。相关申请资料下载见附件。请各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基金申报公告和项目申报指南,按要求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1.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3.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40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4. 特别注意: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最终版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14年2月18日,中间的项目校内评议时间按我校2014年度国家基金申报工作安排执行。 (1)申请书1式7份,活页8份;(2)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3版WORD文件格式),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一致。
科研处 2013-12-20
附件:1.1.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doc
2.2.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3.3.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4.4.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5.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2013年5月修订).doc
6.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