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力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三、申报名额 教育厅分配我校申报名额为1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四、申报方式 1. 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申请材料必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40个页码。申请材料需一式12份,双面打印装订。 2. 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7月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3. 逾期、超额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五、其它事项 1.鼓励各高校从海外直接引进高水平青年人才进行申报(B类)。 2.加大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申报,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 3.我部将进一步统筹考虑高等教育发展的区域和学科布局,继续向中西部高校倾斜。 4.资助人选确定后,教育部将择优选派部分入选者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 六、教育部通知及申报材料下载地址:http://www.dost.moe.edu.cn/dostmoe/tzgg/zxtz/20130625 科研处 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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