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接芜湖市科技局通知,2013年度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所取得的应用研究成果(成果须在本市内转化);在科技创新合作中对芜湖科技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市域外(含境外)个人或组织;在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为本市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重大发现的企业和人员,具备《芜湖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所规定条件的,均可推荐申请报奖。 二、推荐要求 (一)择优推荐 本年度采取择优方式推荐项目。各推荐部门要按照推荐范围和项目要求的条件,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项目技术评价要求 推荐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2010年5月以后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认定、验收(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的)等技术评价的项目。 (三)项目应用期限 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在实践中稳定应用一年以上,证明其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科技创新合作奖,与合作单位建立的合作关系应在三年以上,并取得实质性合作效果。 (四)不得申报的项目 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生产许可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应用期不满一年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要求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使用《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认真填写,A4纸单面打印,报奖材料(主件和附件)一式三份(含一套原件,指鉴定证书或其他技术评价证明,应用单位证明为原件) 胶装。推荐材料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推荐材料 1.科技进步奖 主件:《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 (1)鉴定证书或其他技术评价证明; (2)技术研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相关技术资料指查新报告(2012年5月以后的)、验收报告、检测报告、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3)应用单位证明:指由相关单位出具的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证明; (4)知识产权证明:指推荐项目提交的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包括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证明的授权书及权利要求说明书等内容; (5)其他必须相关证明; 2.科技创新贡献奖及科技创新合作奖 主件:《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 (1)科技创新贡献的主要材料及其证明; (2)科技创新合作的主要内容,合作效果的证明及合作协议。 (六)市科技创新贡献奖候选人(企业)推荐需符合以下条件 候选人(企业)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取得系列或重大成果,并且已经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申报市科技创新贡献奖的企业须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被列入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市科技创新贡献奖的个人须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具备良好的科技道德,仍在科技创新岗位。 三、申报时间 市科技奖推荐申报项目的截止时间是2013年7月2日,请于截止日期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一份原件,胶装)至科研处。 请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申报项目的质量。
科研处 2013.5.23
附件:芜湖市科技局通知及相关表格下载 http://xxgk.wh.cn/xxgkweb/showGKcontent.aspx?xxnr_id=43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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