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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2-26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有关部门:
    接安徽省科技厅通知,201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科学技术奖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具体通知和有关材料下载地址请认真查阅安徽省科技厅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2.推荐材料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请于4月12日(星期五)前送交科研处。同时将有关申报材料在网上提交以便审核。
    3.有关事宜可咨询科研处科研管理科,联系电话3932673。
                                   

科研处
2013.2.26

 

关于开展201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奖秘[2013]58号

各推荐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的要求,现将2013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要求
    (一)推荐方式
2013年省科学技术奖网上推荐工作于3月1日开始,请各推荐单位及时通知项目完成单位提前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
http://cgjl.ahinfo.gov.cn),认真做好报奖项目的网上填报工作。推荐单位使用本单位名称和省奖励办分配的推荐密码(见附件),按要求进行推荐。
    (二)推荐要求
    1、奖励改革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精神,鼓励重大发现、发明和技术创新,杜绝中间、拼凑、重复成果申报。今年我省科技奖推荐工作的总体要求:
    (1)应用时间要求
    科技进步奖项目应用时间为二年以上,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必须在2011年4月19日以前结题或投产。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为二年以上,要求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必须在2011年4月19日以前发表出版。
    (2)知识产权要求
    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项目推荐中所提供的授权知识产权证明要求产权明晰,没授权或授权关联度不大的知识产权不得纳入推荐项目材料之中。
    (3)推荐项目要求
鉴于各市已设立科技奖励,今年鼓励各市推荐在本市获得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中央驻皖单位、有关省直部门、高等院校等单位也应择优推荐省科技奖项目。各单位推荐的技术合作奖项目不受指标限制。
    (4)推荐主体要求
今年要求凡推荐省科技奖的推荐单位,就所推荐项目的材料真实性出据统一的承诺证明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各类奖的具体要求:
    (1)重大科技成就奖:省重大科技成就奖候选人必须是国家科技二等奖或省科技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自然科学奖:推荐为自然科学奖的项目,代表性论文应在全国(或国际)专业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或作为论著出版,并得到学术界同行公认。推荐项目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的通讯作者、第一作者或是代表性论文中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对署国内外单位名称,且我省学者为非通讯作者的,应当由与我省合作的国内外学者(通讯作者)或者单位出具证明,分别说明我省学者和国外学者各自的学术贡献。
    (3)科技进步奖:推荐为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通过实际应用,证明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直接经济效益是指项目完成单位新增效益。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交直接关联的授权知识产权证明。与省外单位联合申报合作完成的科技进步奖项目,我省申报单位不拥有知识产权的部分,不计入创新的内容。
    (4)技术合作奖:各推荐单位(推荐人)推荐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组织),所推荐候选人(组织)是在与安徽科学技术合作中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的省外、境外人员(组织),其合作关系的建立应在三年以上,合作主要指在技术方面,生产、经营管理不在该奖范围之内。
    3、其他要求:
   (1)今年省科技奖仍按限额推荐,各推荐单位依照所下达的指标限额,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科普项目占用推荐指标,超指标推荐不予受理。请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将推荐项目以汇总表形式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2)查新或检索:科技查新或检索报告为申报的必备材料,申报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需提供2012年3月1日以后的查新或检索报告(科普项目除外)。
   (3)不得推荐的项目: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项目,与省外合作中我省没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的项目(详见附件3具体内容)。2012年度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目,2013年度不能以重复技术内容或材料再次推荐省自然科学和科技进步奖。有行政许可要求的,第一次批准日距今不到二年的项目不得推荐。
    (4)科普项目仅限于2011年以来出版发行二年以上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以下简称科普作品),并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及《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二、推荐材料要求
    各推荐单位(推荐人)推荐项目时,应进行形式审查,形审合格后方可推荐。推荐时须提出推荐意见(无需提出等级意见)并进行网上推荐和书面(报送)推荐。
    (一)推荐书及主要附件材料的处理要求
    1、推荐书的要求:
    报奖单位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时,应仔细阅读系统使用说明和各类推荐书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突出项目对促进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所填写的主要内容应与主要附件中证明材料内容相对应。
    2、主要附件的要求:
    自然科学奖中的“研究总结报告”、科技进步奖中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均不超过15页,由报奖单位以电子文档形式直接上传录入“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其它附件由省奖励办负责组织统一扫描录入,主要附件材料总页数不超过50页。
网上填写的推荐书和上传的“技术研究总结报告”或“研究总结报告”内容应与书面报送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二)装订及报送要求
    1、网上推荐
    各推荐单位(推荐人)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对推荐项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在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后,点击“推荐”即完成项目的网上推荐。
    2、书面推荐材料报送
    书面推荐材料一式2份,其中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各1份,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应加盖公章。推荐书和主要附件材料应以可拆卸方式装订成册,不需另加任何封面;原件、彩色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单面复印件。
    3、推荐材料上传报送时间
    网上推荐截止日期是2013年4月17日,书面推荐材料请直接报送省行政服务中心,截止日期是2013年4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一)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人:
    章新淮0551-62679282 E-mail:
zhangxh@ahinfo.gov.cn
    黄 进0551-62655036 E-mail:
kjjl@ahinfo.gov.cn
    联系地址:合肥市巢湖路287号 邮 编:230001
    (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联系人:
    金碧琼 0551-65370017 E-mail:
972896208@qq.com
    姚宁广 0551-65370067 E-mail:
y200y200@sina.com
    张 怡 0551-65370088
联系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三)省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
宣平 0551-62999803
联系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本通知、推荐书及网上推荐的有关说明已在安徽省科技厅网站及安徽省科技奖励网上申报评审管理系统首页(
http://cgjl.ahinfo.gov.cn)发布,请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自行查阅并下载。
附件:1.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2013年安徽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指标及推荐密码
      3.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内容

安徽省科技厅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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