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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20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促进创新型安徽的建设,激励我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努力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见附件1)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我校可推荐4-5名候选人;
    本届获奖人数不超过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推荐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评奖办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候选人的推荐与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涉及保密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严格按照《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报送材料的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材料,并于2012年10月19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报送科研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信箱:
zf_dai@126.com.
    附件:
    1. 
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doc

    2. 安徽青年科技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doc

    3. 安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4. 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

    5. 安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doc

科研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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