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接芜湖市科技局通知,为切实做好农社领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申报工作,按照《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11年底前到期的农社领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11年底前到期未验收、未通过成果鉴定或未结题的农社领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如有项目想申请成果鉴定,可不参加验收,但需提交有关鉴定申请材料,有关事项请联系科研管理科。 二、验收步聚 1.项目负责人依据《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准备项目验收材料; 2.归口管理部门初审,报市科技局农社科审查,再确定验收方式和验收时间; 3.按照《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项目验收; 4.验收结果反馈各项目承担单位。 三、材料要求: 有关验收材料请务必于9月27日前送交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1.《验收申请表》一式二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待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按要求准备: (1)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 (2)项目研发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制情况;研制中解决的主要问题;项目产出情况;取得的知识产权及技术标准情况;项目执行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设想等); (3)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 (4)项目经费的决算表,附单位财务章; (5)研制样机、样品的图片及说明书; (6)其他材料:论文、专著、专利、成果推广证明等材料。
附件: 1.验收申请表.doc
2.到期结题项目清单.doc
科研处 20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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