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择优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做好我校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2012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人事关系在我校,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二、申报名额 按教育厅分配名额,我校可推荐申报1名。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将申报要求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师,认真组织单位内部选拔,务必将最优秀、最有竞争力的老师推荐上来。 三、申报方式 由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其它事项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11份,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2.各部门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3),加盖所在部门公章报送,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 3.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7月2日,逾期和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联 系 人:戴照福 联系电话:3932673 电子信箱:zf_dai@126.com
科研处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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