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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与人文社科项目结题的通知
时间:2012-06-18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将对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2012年6月到期的安徽省教育厅项目(含同意延期等项目)均在本次应结题范围内。自然科学类2009年以前项目均需结题(含2009年度下达),人文社科类2010年以前项目均需结题(含2010年度下达)。
    二、材料要求
    (一)自然科学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产学研重点项目必须验收或鉴定。具体形式,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材料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1.申请鉴定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四份),提出成果鉴定建议方式(会议或函审)及校外同行鉴定专家建议名单,连同项目鉴定材料(一式两份)报所在部门;
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将上述材料审核后报送科研处。
    2.申请验收
请项目负责人撰写验收申请报告(一式两份),提出验收专家建议名单;连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报所在部门;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报科研处。
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项目验收报告、成果材料附件。
    (二)自然科学一般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二份),并准备附件1份(包括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报所在部门审核;
    2.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核有关材料并填写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人文社科一般项目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皖南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二份),并准备附件材料1份(包括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报所在部门审核;
    2.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核有关材料并填写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截止日期
    各部门请务必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所有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材料要求: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含论文等附件材料的电子版)。
    四、其它事项
    1.请各部门和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无故不按期结题者,学校将根据《皖南医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处理。同时也作为今后各部门申报省教育厅项目学校推荐的参考。
    2.不能按计划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经科研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作为延期项目。但最长只能延期一年,已延期的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
    3.结题验收所需各类文档可从科研处网站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联系电话:3932673    联系人:戴照福   电子邮箱:
zf_dai@126.com
        

 

科研处

2012年6月18日


    附件:
   
  1.结题项目汇总表(部门汇总用表).xls 

    2.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应结题项目名单.xls

    3.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应结题项目名单.xls

    4.结题有关表格.rar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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