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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2-06-04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省级重点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的通知》(皖教秘科〔2012〕4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内涵,迎接省教育厅的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我校拟在6月下旬对学校省级重点学科开展中期建设工作的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安徽省第三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计划任务书》)中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2.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国内外同类学科相比的优势与差距所在;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
    3.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和效益评估。
    二、具体要求
    1.各省级重点学科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学科建设再上新水平,为实施高校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协同提升计划奠定坚实基础。
    2.《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表》(分学科,表式见附件1)和《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总体报告》(撰写提纲见附件2)各一式六份,经所在系部审查通过后,报送至科研处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同时,将相应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
181525419@qq.com
    三、检查步骤
    1. 系部自查:各省级重点学科将撰写/填写好的《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总体报告》及《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表》,于2012年6月18日前报所在系部审查。
    2. 学校检查:请各所在系部于6月20日前将审查通过的纸质材料报科研处审核;学校将召开学术委员会,听取各省级重点学科的汇报(请准备好ppt.),进行评审。

    联系人:杨会杰。联系电话:3932619。

科研处
2012年6月4日

附件: 安徽省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的通知(教秘科4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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