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校科技大楼(简称“科技大楼”)已正式开工建设,为使其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使用,根据校领导指示,特征求各系(部)意见。为此,请各系(部)对其所属的“专业实验室”进行统计,对于希望搬迁者,请于4月24日前以书面材料报送科研处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1.“专业实验室”特指教师用于科学研究的实验场所,不包括教学用实验室。 2.统计内容包括现有“专业实验室”名称、负责人、面积、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及相关数据。若愿意搬迁至科技大楼,希望该专业实验室拥有多大面积。 3.若被安排搬迁至科技大楼,则现有实验室必须让出来以调做它用。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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