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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重要通知
时间:2012-01-10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系部、附院:
    2012年版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本《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  
    2.申请书应当按照撰写提纲撰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有些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4.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3)申请代码首位字母为“L”、“J”的,属于专用申请代码,仅在申请特殊类型项目时可以选择,请认真阅读指南要求。
  (4)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息系统(F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和肿瘤学Ⅰ(H1601至H1614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该一览表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申请受理”栏目下的“特别关注”。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5.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8.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3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1*年12月。
    9.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保持电子版和打印版版本号一致。
    10.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国家自然基金委2012年度项目申请培训手册.ppt(申请人)
  三、关于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政策的调整
  1.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约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
    2.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约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2012年度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为未满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约1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为未满38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重点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
  四、关于限项申请规定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项为3项: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
    3.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不限。
    5.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五、特别注意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仍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六、时间节点
    1.请申请人于2月7日集中将2012版申请书送交科研处,可暂时不签名和盖章,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并反馈评议意见。
    2.申请人将最终版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电子版和形式审查表于2012年3月1日前交至各系部。
    3.请各系部于3月5日前审核汇总本部门项目并交至科研处。
                                                   

附件: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形式审查明细表.doc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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