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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10-28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接芜湖市科技局通知,2011年度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1年度芜湖市科技计划分为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年度科技计划引导项目二个类别。
    1、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攻关
重点围绕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四大支柱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光电光伏、新材料、智能家电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研发机构建设,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高创新能力;加快人才引进培育,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
    2、年度科技计划引导项目
包括高新技术领域科研计划项目、科技惠民计划项目、专利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创业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其中部分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年度科技计划引导项目力求更有效地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一般应为芜湖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软科学研究计划除外)。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项目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3、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4、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5、同一单位的相同或相近项目内容只能申报一个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6、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今年暂不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
    (2)项目负责人有强制中止或撤消立项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且不满三年的;
    (3)所申报项目与国家、省、市已立项项目重复的;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1)已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申报的项目;
    (2)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
    (4)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5)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的科技项目;
    (6)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承担的科技项目。
    8、各类科技计划具体申报要求见指南。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指南,严格按要求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汇总表(每个项目负责人需按照汇总表条目要求填写,其中项目简介字数200字以内)及word电子版。须注明计划类别。
    2、附件材料
   (1)应报送的附件:项目负责人学历和职称证明;1年内的查新报告(芜湖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
   (2)自选附件:知识产权证明资料,包括专利、软件及著作权、成果鉴定证书、新药证书等;产学研合作协议;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研发机构证明、环保证明、奖励证明、检测报告等。
    3、材料的装订
    书面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按照“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
    四、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日期11月14日,请各单位务必于14日上午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送交科研处。
    五、其他
    1、芜湖国家高新区(含弋江区)项目参照本通知单独组织实施。
    2、申报工作具体事宜由市科技局计划科统一解释。
    3、芜湖市科技局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计划科 3833603    市科技局高新科 3831594
    市科技局农社科 3831592    市科技局管理科(知识产权科)3830693

科研处
2011-10-28

相关附件:
    
2011年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芜湖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2011年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doc

    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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