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教育部教社科司函[2011] 232号通知,2012年度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2012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交由科研处统一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A表)3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7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 5. 请申请人于2011年10月27日前将上述材料交由所在部门汇总后报送至校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f_dai@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doc
科研处 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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