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芜湖市科技局通知,2011年度的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一)县、区科学技术局;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三)中央、省驻芜单位; (四)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组织。 二、推荐范围 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所取得的应用研究成果(成果须在本市内转化);在科技创新合作中对芜湖科技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市域外(含境外)个人或组织;在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为本市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重大发现的企业和人员,具备《芜湖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所规定条件的,均可推荐申请报奖。 三、推荐要求 1、择优推荐 本年度采取择优方式推荐项目。各推荐部门要按照推荐范围和项目要求的条件,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项目技术评价要求 推荐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2009年以后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评审、认定、验收(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的)。 3、项目应用期限 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在实践中稳定应用一年以上,证明其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科技创新合作奖,与合作单位建立的合作关系应在三年以上,并取得实质性合作效果。 4、不得申报的项目 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文件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或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排序等非实质性争议尚无处理结果的项目;应用期不满一年的项目。 5、申报材料要求 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使用《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含一套原件,指鉴定证书或其他技术评价证明,应用单位证明为原件)。推荐材料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推荐材料 (1)科技进步奖 主件: 《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① 鉴定证书或其他技术评价证明; ② 技术研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相关技术资料指查新报告(2010年以后的)、验收报告、检测报告、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材料; ③ 应用单位证明:指由相关单位出具的生产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证明; ④ 知识产权证明:指推荐项目提交的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包括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证明的授权书及权利要求说明书等内容; ⑤ 其他必须相关证明; (2)科技创新贡献奖 主件:《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科技创新贡献的主要材料及其证明; (3)科技创新合作奖 主件:《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附件:科技创新合作的主要内容,合作效果的证明及合作协议。 6、市科技创新贡献奖候选人(企业)推荐需符合以下条件 候选人(企业)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取得系列或重大成果,并且已经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申报市科技创新贡献奖的企业须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被列入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市科技创新贡献奖的个人须获得过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一项以上、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二项以上,具备良好的科技道德,仍在科技创新岗位。 四、申报程序 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完成单位(或项目完成人)按行政隶属关系向有关推荐部门申报;行政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向所在县、区科技行政部门申报;驻芜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都需加盖公章)。各推荐部门对申报请奖项目进行认真初审,并按择优推荐的原则向市科技局推荐。 五、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8月25日,请于8月25日集中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一套原件,指鉴定证书或其他技术评价证明,应用单位证明为原件)送交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科研处 2011-07-28 相关附件: 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进步奖).doc 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个人科技创新贡献奖).doc 芜湖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单位科技创新贡献奖).doc 芜湖市科技奖推荐书(科技创新合作奖).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