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152号),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6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有关要求 1. 本次项目仍实行限额申报。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 申请者请于8月8日集中将《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4套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3.申请者报送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4.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电话:18949514312 电子邮箱zf_dai@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见附件下载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2、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