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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6-22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有关文件通知和附件见教育部网站:点击查阅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仔细阅读通知附件中的《推荐2011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二、请各单位将本部门拟申报人员姓名、手机、电子邮件、拟申报成果类别和名称等信息于71日前报科研处,以便生成推荐号和校验码。拟申报人员登录网络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使用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申报。

网络申报截止到820,请各申报人员务必在截止日前提交有关材料。

三、请各部门于820集中将书面推荐材料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以及项目评审费300/项(教育部收取)送交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四、网上申报操作步骤:

1.注册基本信息:完成人登录系统后,在注册基本信息页面下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保存。

2.准备网络推荐材料:完成人登录系统后,在准备网络推荐材料页面下按页面说明操作。

    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系统中,点击新增项目按钮开始填写推荐书主件材料;点击保存项目按钮保存推荐书主件材料;点击修改项目按钮修改已填写的推荐书主件材料;点击导出项目按钮导出推荐书DAT文件;点击导入项目按钮导入在其他地方编写的推荐书DAT文件;点击打印推荐书按钮打印推荐书主件的书面材料。

3.上传推荐书主件:完成人登录系统后,在上传推荐书主件页面下,上传从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系统中导出的推荐书DAT文件。

4.上传附件:完成人登录系统后,在上传附件页面下,按页面说明上传PDF文件和JPG文件。

5.提交确认:完成人登录系统后,在提交确认页面下,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交。在推荐单位未推荐之前,可以点击取消提交按钮取消提交,重新编辑、上传。

五、注意事项:

1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0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不可两人共用一个相同的发明内容。

4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其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8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9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

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说明;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回避专家申请表

六、科研管理科联系人:

戴照福      联系电话:3932673   18949514312

康耀文      联系电话:3932673   15955368561

 

                                                  科研处

                                                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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