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将对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2011年6月到期的安徽省教育厅项目(含同意延期等项目)均在本次应结题范围内。自然科学类08年以前项目均需结题(含08年度下达),人文社科类09年以前项目均需结题(含09年)
二、材料要求
(一)自然科学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产学研重点项目必须验收或鉴定。具体形式,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材料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1.申请鉴定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四份),提出成果鉴定建议方式(会议或函审)及校外同行鉴定专家建议名单,连同项目鉴定材料(一式两份)报所在单位;
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将上述材料审核后报送科研处。
2.申请验收
请项目负责人撰写验收申请报告(一式两份),提出验收专家建议名单;连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报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科研处。
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项目验收报告、成果材料附件。
(二)自然科学一般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安徽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并准备附件1份(包括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报所在单位审核;
2.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有关材料并填写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人文社科一般项目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皖南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并准备附件材料1份(包括含该项目编号的论文复印件,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报所在单位审核;
2.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有关材料并填写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截止日期
各单位请务必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送所有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四、注意事项:
本次结题的电子表格采用网上报送的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皖南医学院科研处网站,点击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点击科研项目,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双击选择要结题的项目,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将结题材料的电子版上传,打印附件材料,交至系部。
请将结题有关表格和论文、著作等附件做成1个pdf电子文件上传。
五、其它事项
1.请各单位和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无故不按期结题者,学校将根据校政[2010]5号《皖南医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冻结其经费,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建议撤销该项目,并逐步追回承担该项目的科研津贴和剩余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不能申报此类项目。同时也作为今后各单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学校推荐的参考。
2.不能按计划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经科研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作为延期项目。但最长只能延期一年,已延期的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
3.结题验收所需各类文档可从科研处网站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联系电话:3932673 联系人:戴照福、康耀文
科研处
2011.06.13
附件:
1.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名单.xls
2.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课题.zip
3.结题有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