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近日发布,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做好我校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要进行广泛动员,协调申报力量,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凡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项目申报人要认真研究《课题指南》的说明及相关申报文件,了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制定项目经费预算,要从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方面进行充实、完善和调整,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设计水平;要仔细阅读申请书和活页的填写说明和要求,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申请材料。
3、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4、注意事项
(2)、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规格逐项填写,不得更改,需要填写的内容不能无故留下空格。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否则不予受理。
(3)、请各单位于2011年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校科技产业处,报送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7份(含原件1份),7份《活页》,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5、其他事项请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的《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执行。
联系电话:0553—3932673
附件:
科研处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