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省社科规划办公室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扎实推进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建设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指导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安徽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要求
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安徽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力求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课题申报须按学科进行,学科选择参见《省社科规划项目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作为主学科进行申报。
三、课题分类
本年度《课题指南》申报方向共分为两大类,第一类:重点选题方向,申请人须据此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第二类:专题研究,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打造“三地一区”研究、建设“七个强省”研究、安徽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安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安徽历史文化传承发展研究、安徽红色文化研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等十一个专题,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申报其他自选课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其他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围绕以上两大类,本年度申报项目类别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五类。
其中,重大项目主要资助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实践经验总结,以及对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研究。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确定一名负责人,课题立项后,原则不允许变更子课题负责人。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或多媒体产品,大型研究一般为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或专题数据库等。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调研报告。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一般在10万字以上。申报成果需完成80%以上,且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10%。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研究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30%以上。
本年度项目继续设置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规划办与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联合发布。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8万元,一般项目4万元(成果出版时再追加资助2万元),后期资助项目6万元;成果形式为专著(字数一般在20万字左右),并要求转化成教学成果(包括课堂教学PPT和教案各一份,成果验收时须到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进行试讲或指导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老师试讲);完成时限为立项后2年内。
四、资助额度与研究周期
项目资助额度(不包括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专项)分别为:重大项目10万元左右(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大型研究,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可予以持续滚动资助),重点项目6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青年项目3万元,后期资助项目4万元(主要用于出版资助)。申请人应按照《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项目完成时限(不包括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基础研究须在立项后3年内完成,应用研究须在立项后2年内完成,后期资助项目须在立项后1年半内完成。
五、试行预立项制度
本年度项目试行预立项制度,拟在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中设置部分预立项项目。预立项项目立项后,只下发预立项通知,不拨付资助经费。待项目成果通过审核验收后,发放正式立项批文和结项证书,并根据成果鉴定等级确定资助经费,结项等级“优秀”或“免于鉴定”的,资助4万元;结项等级“良好”的,资助3万元;结项等级“合格”的,资助2万元。不合格的,不予立项,不拨付资助经费。
六、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厅级(含)及以上领导职务;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受职称、学历、年龄限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人须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并已较好完成。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限项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年度课题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 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2. 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2023年12月31日前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4. 在研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的重大项目(2023年12月31日前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5.申报2023年度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
6. 近3年内被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7. 近5年内被撤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8. 已获得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
七、申报注意事项
1. 项目统一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17.68.9.179:8081/)进行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首页下载《申请书》和《活页》。
2. 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按撤项并通报批评。
3. 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网上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评审方式,《活页》论证字数:重大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不超过10000字、其他类别项目不超过5000字。申请人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4.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5.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开放期内,项目负责人需登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首次登陆的,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根据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操作登录系统。已有账号的,直接通过原有账号信息登录,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系统找回密码。
6.上传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后期资助项目还需上传书稿(匿名)和查重报告首页(盖章),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同时上传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匿名),和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研究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八、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申请人于1月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提交,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材料,经二级单位汇总,于1月1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纸质材料包括:
1.《申请书》原件2份(重大项目须报送10份),《申请书》一律在电脑上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与参与人需要签字;
2.《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
3.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须提交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
4.后期资助项目报送申请书原件1份、活页4份、成果书稿(匿名)4套、查重报告(盖章)完整版1份,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还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匿名)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220264631@qq.com,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人:胡英豪、韩仁瑞,联系电话:0553-393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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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