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2023年度智能互联系统安徽省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相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条件
1.申请课题需要紧扣省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见附件1)的资助方向,学术思想新颖,技术交叉显著,具有较好的原创性或应用性。
2.申请人需为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省内外科研人员,合肥工业大学在岗在编人员不得申请。
3.开放基金的申请实行合作制。凡在实验室申请的开放课题,均需要实验室一名固定人员作为该课题的第二申请人。第二申请人需在研究方向上与开放课题相近,能协调开放课题在实验室技术平台顺利实施。由于项目经费不外拨,相关财务报销流程由第二申请人协助办理。第二申请人由开放课题申请人自行联系与协商。
4.每位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第一申请人和第二申请人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1.智能互联系统的系统工程理论与方法:l智能互联时代的系统思想研究、智能互联时代的行为规律研究、智能互联的系统科学研究。
2.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决策的前沿科学:多模语义感知与实体关联挖掘、多模数据融合与大数据智能、人机共融决策与跨系统协同决策。
3.云网端一体化系统智能互联核心技术:碎片知识体系化与知识演化研究、云网端一体化的智能信息系统架构、云网端一体化技术标准系统。
4.智能互联系统工程及应用:面向智慧医疗的智能互联系统工程及应用、面向智慧应急的智能互联系统工程及应用、面向智慧空间环境的智能互联系统工程及应用。
三、开放课题管理
1.课题的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从签订项目合同日开始计算。
2.开放基金的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项。
3.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综合评审。优先资助前期研究基础扎实、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明确、能够切实推动实验室科研工作前进形成有意义科研成果的项目。学术委员会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和资助金额,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并将批准资助通知发送给课题申请人及其依托单位。
4.课题申请者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于1个月内提交《智能互联系统安徽省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书》,包括项目简介、研究方案、工作进程、预期阶段成果、经费预算等。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5. 开放课题经费执行期为拨款当年9月底前,课题经费第一年度拨付60%,剩余40%在下一年度课题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课题验收期为2年。开放课题所有经费不外拨,第一申请人应严格按照项目研究内容及预算要求将围绕项目研究内容据实支出的经费票据(发票抬头为“合肥工业大学”及相关税号)经由联合申报的第二申请人协助办理财务报转账手续,项目所有经费须在当年年度9月30日前在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科研与财务规定执行完毕。
6.开放课题资助所取得的成果,包括专利、论文、专著、专有技术、行业标准等,归省实验室与课题负责人依托单位共同所有。发表论文、申报奖励等均要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及项目号,英文应注明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of China (Grant No. XXXXXXXXX)。此外,作者单位中应该标注“智能互联系统安徽省实验室(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合肥230009”,英文单位标注“Intelligent Interconnected Systems Laboratory of Anhui Province (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efei 230009, Anhui, P.R. China”,并将成果报送省实验室存档。
7.省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开放课题的申报、考核、验收等工作,具体学术研究则由课题负责人及其第二申请人负责。课题负责人及第二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实验室对课题进展及执行情况所开展的各项检查。
8.开放课题执行期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实验室的要求,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向实验室报送《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对于达到预期结题成果,满足结题要求的开放课题,给予课题负责人发放项目结题证明。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者根据省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
2.申请者于2023年7月13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报送至科研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1220264631@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3932673。
附件1.智能互联系统安徽省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2.智能互联系统安徽省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