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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2023年度下半年开放申请指南》
时间:2023-06-20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现将《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2023年度下半年开放申请指南》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相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所在单位应签署意见,同意申报,并应对课题实施给予支持。

2、对于涉及人体样本伦理的研究课题,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书面意见,并提交电子扫描件。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实验动物方案及生物安全审批将由课题实施单位完成。

3、对于病原微生物研究的课题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

4、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请。

二、评审原则

武汉病毒研究所将组织专家组对课题进行评审。专家组包括病原学、生物安全、伦理、实验动物和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领域的专家,针对“课题背景意义”、“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申请使用实验室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生物安全”和“伦理”等,结合实验室机时具体情况,统筹对课题申请进行评议。

三、课题实施

通过评审支持实施的课题,武汉P4实验室将根据机时安排,及时通知用户进行实验准备。利用实验室产出的成果,需致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英文名称National Biosafety Laboratory, Wuhan

四、具体申报方式

1.伦理审查。涉及人或动物材料等研究项目需参加伦理审查。请相关单位于2023625日前将申报书草稿、伦理审查纸质材料(同时申请医学伦理审查和动物伦理审查的需报送2份纸质申请书)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1220264631@qq.com。医学伦理审查填报附件1、附件2、附件4,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填报附件1、附件3、附件4

2.报送材料。申请人下载《中国科学院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自由申请类课题申请书》、《科研项目审批表》,按说明填写完成后,于2023628日前提交申请书和审批表(包含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人体伦理证明等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1220264631@qq.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393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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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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