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芜湖市科技局通知,2023年度芜湖市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已经发布,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强度
(一)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围绕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研发领域,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支持一批技术水平较高、应用前景较广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和示范推广。主要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研发,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技术成果、革命老区科技成果、民生相关产业科技惠民成果转化。
按照100万元/项、50万元/项、2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面向我市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重点支持引领关键技术突破的前瞻性、探索性创新研究,以及方向比较明确且可以较快取得前沿技术突破的应用理论研究,支持与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联系的重点领域应用基础研究。
按照3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三)研发平台项目。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平台汇聚和兼容内外部创新资源和力量,发挥科技创新平台自主创新、培育人才作用,支持创新联合体、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等,促进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按照3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四)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项目。围绕芜湖市机器人产业三年发展规划研究、芜湖市创新园区发展策略研究等重点课题,以及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科技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等一般课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重点课题最高不超过5万元/项、一般课题最高不超过2万元/项给予支持。
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申请资金额度,重点研发与成果转化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支持资金主要依据立项数、立项财政支持资金总额确定,研发平台项目和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项目支持档次主要依据评审结果确定。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履约承诺函。
(二)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创新环境(软科学)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一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实施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单位研发投入未达到各类别项目指南规定要求的;
2.单位或项目主持人存在科研诚信等严重信用问题的;
3.单位1年内存在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的,3年内存在科技项目终止、撤销的;
4.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已申报1项市科技项目,或已承担1项(含1项)以上在研市级及以上项目的,或1年内存在科技项目结题的;
5.同一单位或同一主持人,同期已申报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项目的;
6.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须信用记录良好,项目申报时须附科研诚信承诺书。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若有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关于转发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科办〔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属于严重失信,将取消其3年内申报科技项目的资格。
2.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对照指南,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切实强化初审责任,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实施联合惩戒期限内的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申报的项目不得推荐。
3.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4.项目实施期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类别项目申报指南。
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5月20日—6月9日,申报人通过芜湖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http://60.167.58.101:81//default.jsp)进行网上申报,分类别填写《芜湖市科技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系统提交。请校本部申报人联系科研处获取申报账号(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平台《用户手册》)
2.材料报送。
(1)合作协议审查。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请各二级单位汇总合作协议(一式四份,合作单位已签字盖章),于6月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1184435956@qq.com。合作协议模板可参考:https://kyc.wnmc.edu.cn/0c/89/c564a134281/page.htm。
(2)伦理审查。研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项目,需提交动物伦理审查材料(附件8-10)和项目申请书草稿,请各单位于6月2日前将动物伦理审查材料报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118443595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请项目申请人于6月9日前完成正式申报书系统提交,二级单位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184435956@qq.com。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人下载打印书面材料(A4幅,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由各二级单位于6月19日前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同时将系统下载的申报书PDF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并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1184435956@qq.com。
(4)直属附院申请人请根据直属附院具体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四、咨询电话
1.申报咨询电话:
科研管理科,0553-3932673。
2.技术咨询电话:
网络支持,025-84810000(转8839)(工作日9时至17时)。
相关附件下载.rar
科研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