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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横向课题备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23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皖政〔202264)的要求,进一步鼓励高校院所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院所横向课题备案的通知》(皖科资秘〔202318号)精神,现将横向课题备案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备案申请的主体应为安徽省行政区划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申请备案的横向课题是指高校院所面向市场、面向企业承担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二)横向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院所与课题委托方(企业)签订合同,高校院所承担单个横向课题实际到账总金额3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委托合作单位验收,通过省科技厅备案可视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

二、备案操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横向课题验收后,课题负责人登录安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校科研院所横向课题备案”栏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备案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相关材料。横向课题备案一般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横向课题合同书;2)横向课题资金到账证明;(3)横向课题研究成果;(4)横向课题验收证明。

()打印证书。申请备案的项目经承担单位、归口管理单位、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并在省科技厅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可在线打印横向课题备案证书,省科技厅赋予该横向课题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编号,纳入当年项目库管理。

三、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553-3932673

科研处

20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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