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安徽省医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通知》(皖医会﹝2023﹞4号)文件要求及《中华医学会关于 2023 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s://www.cma.org.cn/art/2023/3/29/art_38_50142.html)文件精神, 我校组织推荐优秀项目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全国医药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奖,包括医学
科学技术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学技术
合作奖、青年科技奖等奖励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一)医学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中医中药学等领域,为防治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卫生管理奖授予在卫生管理研究和实践领域,为提高卫生相关行政部门及卫生服务组织等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保护和发展人民健康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授予对创作优秀医学科学技术普及作品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华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公民。
(五)青年科技奖授予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药学、中医中药学等领域,为防治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要求
(一)推荐项目要求整体完成或应用两年以上 ,即2021年 1月1日前完成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2年 1月1日至2021年 1月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二)每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
(三)申报中华医学科技奖青年科技奖的前三位完成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主要证明材料的知识产权归前三位完成人及其完成单位所有,论文的通讯作者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专利的发明人应包含前三完成人之一。
(四)医学科学技术奖(基础医学类)及青年科技奖(基础医学类)项目完成人必须为代表性论文的作者之一。
其他要求见《2023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2)
三、申报方式及名额
请各部门汇总填写《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盖章后于 4月7日前报送至科研处(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373477455@qq.com,经学校审核后择优推荐至安徽省医学会进行初审,省医学会将视申报的数额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对最终通过的项目将发放推荐系统用户名。
四、申报时间
项目经省医学会审核或遴选通过后,须根据《2023 年中华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2)的要求,在网络推荐系统中如实、完整、准确填写推荐书内容及上传附件材料,于2023年4月30日前上传完毕。
具体事宜见后续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慧君
联系电话:0553-3932560
附件:
附件1.2023年推荐工作手册.pdf
附件2.2023年中华医学科技奖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