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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伦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7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伦理审查工作,凡涉及人或动物材料等研究项目均需参加伦理审查。

1.请相关单位于223日前将附件材料纸质版及项目申请书草稿各1份(同时申请医学伦理审查和动物伦理审查的需报送2份纸质申请书)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1220264631@qq.com

2.医学伦理审查填报附件1、附件2、附件4,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填报附件1、附件3、附件4

3.申报项目通过伦理审查后,项目名称不得更改。

请各单位于截止日期前报送以上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3932673

相关附件下载.rar

 

科研处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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