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通知(皖教秘科〔2022〕240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所在学院推荐、学校审查评议等过程,现将符合推荐条件的1项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2年2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学校纪委办或科研处反映。联系电话:3932826(校纪委办)、3932560(校科研处) 。
科研处
2023年2月13日
附件5: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推荐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