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开展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凡2023年2月到期的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以往延期项目)均在本次结题范围内(具体到期项目见附件1)。
二、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经费预算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已到期重大项目结题还需进行会议验收,请各重大项目负责人做好会议答辩汇报准备,具体答辩流程和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个年度各级各类限项项目推荐上报的重要参考依据。
4.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附件5),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报送至科研处。
二、结题材料内容
1.结题报告(其中经费决算表需财务部门审核盖章)
2.项目申请书
3.论文、专利、专著等成果相关材料、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财务系统打印版)
4.结题情况一览表(附件4)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结题情况一览表无需装订),由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220264631@qq.com。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月23日前将汇总后的结题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人:胡英豪、韩仁瑞,联系电话:3932673。
相关附件下载.rar
科研处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