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的填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3668.htm)、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请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报告前认真阅读《结题报告填报说明》(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决算支出数据截止到2022年的12月31日,建议项目负责人打印项目收支明细,据实填写项目决算表。最终结题报告需财务处盖章。
3.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不予结题。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成果目录列表中,包括文章、会议论文、人才培养、专利申请、专著、国内外会议交流、获奖等内容(可在添加成果中手工录入),请认真核实填写,以免遗漏,并且与结题正文一致。自然科学类SCI论文请勾选SCIE,社科类SCI请勾选SSCI,中文请勾选北大核心或其他。结题报告附件中可以上传关键实验数据、文章首页、专利、开会通知、获奖证书等材料。
5.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全新模板进行结题报告正文填写。请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结题报告的摘要不可与申请书的摘要完全相同;
(2)请勿直接拷贝相关学位论文拼凑结题报告;
(3)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报告内容应与项目计划书相符,避免没有按计划进行。
(5)人才培养的填写(成果汇总表里面人才培养博士硕士部分),请在研究成果——右上“添加成果”——手工录入——类别选择人才培养,进行相关内容填写。
二、提交流程
项目负责人打印收支明细,完成决算表填写,1月13日之前经财务决算审核盖章后,即可进行结题报告正文的填写,完成结题报告正文、决算、相关成果及附件的填写后请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包括决算表),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
三、工作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2月5日之前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PDF版本结题报告(A4纸,双面打印,不需要打印附件材料,确保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2月15日前送交科研处(结题报告需先至财务处签字盖章)。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人:胡英豪,联系电话:3932673。
附件.zip
科研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