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直属附院:
根据《皖南医学院关于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校政〔2018〕31号)、《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20〕65号)文件要求,为评估学科建设效益,发现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确保一流学科建设成效,现开展皖南医学院2022年度校级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校级A类一流学科、B类一流学科,批文见校学术〔2020〕5号、校学术〔2021〕1号文件,具体清单见附件1。
二、评价步骤
1.学科自评。各一流学科对照分年度计划任务书,准备年度绩效评价材料,撰写《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年度自评报告》(附件2),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审核。各一流学科所在单位对照学科五年建设规划及分年度计划任务书,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学科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流学科年度检查报告》(附件3)。
3.学校核查。学校对照每个学科五年建设规划及分年度计划任务书,逐一核查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所在单位的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4.专家评估。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对各一流学科年度绩效考核材料进行审议评估,并听取各学科集中汇报答辩。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报送
在认真开展学科自评的基础上,请各一流学科所在单位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一流学科年度检查报告》、《皖南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年度自评报告》报送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纸质版盖章1份,电子版请发邮箱:wangxiuu@sina.com。
年度绩效评价是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学科及其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学校学科建设再上新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校级一流学科名单.doc
附件2:2021年度一流学科建设自评报告(提纲).doc
附件3:一流学科年度检查报告(提纲).doc
科研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