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申请人:
接省规划办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请书填写
1.间接费用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总经费40%的比例设定。
2.填写申请书的审核意见
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字样,同时该栏 “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处的日期分别统一为:2022年3月10日。“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审查合格,同意申报。”字样,同时该栏“单位公章”处的日期统一为:2022年3月16日
二、时间安排
1.请各项目申请人于3月6日前登录系统并提交申请书。
2.请各单位将《申报信息汇总表》于3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1184435956@qq.com(用于限项形式审查)。
3.科研处将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退回,申报人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后重新提交。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通过系统下载申请书和活页,补充审核意见后,进行检查排版,确保规范、无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于3月9日前统一送交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其中《申请书》1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1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科研管理科(393267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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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