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各处级部门:
为了做好我校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我校在研校外科研项目(含产学研项目和横向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省部级及以上在研项目,教育厅2009年度下达的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产学研项目和横向课题。
二、中期检查方式
1.项目组自查,填写《皖南医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二份(A4、双面打印),并将电子版和有关证明材料(论文、论著、专利等材料复印件)一并报所在系部审核。
2.系部审核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科研处审核。
3.科研处审核中期检查报告,对需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抽查,抽查采取会议汇报形式,各会议汇报项目需准备中期检查答辩PPT,每人15分钟。
4.科研处将对中期检查项目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反馈中期检查报告审核意见。
5.项目执行过程中有重大变动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皖南医学院科研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报所在系部审批后送交科研处。
三、时间安排
1.2010.10.13——2010.10.19 项目组自查,填写《皖南医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2010.10.20——2010.10.25 系部检查审核汇总。
3.2010.10.26——2010.10.29 科研处审核抽查。
4.会议检查时间为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
四、其他
1.请各系部强化本部门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2.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要求,认真完成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凡未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的,一律视为未接受检查。
3.未接受中期检查项目和检查不合格项目的处理办法,执行校政[2010]6号文规定。
4.有关管理规定请登陆科研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查阅。
5.《皖南医学院中期检查报告书》、《皖南医学院科研项目重大变更申请表》在科研处网站资源下载栏目下载。
科研处
20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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