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流程
1、发布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提供所取得的技术资料及论文、著作、专利等附件;
3、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集中送交科研处科研管理科;
4、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对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组织进行项目实地验收或专家评审,提出中期检查意见;
5、中期检查意见报科研处长审批;重大项目中期检查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6、反馈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有关情况,同时会同财务处落实二期经费配套情况。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