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科研成果鉴定流程
一、鉴定申请
1、成果负责人填写鉴定申请表;
2、准备鉴定材料:项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项目的论文著作专利等附件、推广应用证明、项目批准件的复印件;
3、鉴定申请表和鉴定材料一式三份送科研处审核;
4、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组织鉴定单位审批;
5、组织鉴定单位指派主持鉴定单位进行成果鉴定。
二、专家鉴定
(一)函评
1、确定专家组,由科研处发聘请书,一般五到七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校内专家限一名,主任委员由外校专家担任;
2、填写专家评审表的情况简介部分,并在封面处鉴科研处公章;
3、将专家聘请书、鉴定材料与专家评审表一同寄给专家;
4、收回专家评审表,并请主任委员对各位专家意见进行汇总,填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二)会议鉴定
1、确定专家组,方法同函评;
2、会议由鉴定主持单位主持;
3、申请鉴定的课题组负责人汇报成果;
4、专家评审提问,项目组答辩;
5、专家组讨论形成鉴定决议,并填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专家鉴定意见。
三、鉴定证书填写与批准程序
1、填写鉴定证书一般栏目
2、请专家填写鉴定意见栏,并签名
3、组织鉴定单位批准专家鉴定意见并盖章,成果鉴定结束。
科研处
20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