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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流程
时间:2011-03-11
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次数:
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流程
1、自查。各重点学科自查并形成《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自查报告》,并填写《皖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表》。
2、材料审查。学科(学位)办公室对各重点学科送交的《自查报告》、《中期检查表》及有关附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等。
3、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听取学科负责人(学科带头人)PPT汇报,与学科主要组成人员进行交流与探讨,并反馈评审意见。
4、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在上述评估的基础上,校学术委员会将召开有关委员会议,确定中期检查结果。
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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