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重大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与发展目标,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急需领域,创新科研组织模式,推进有组织科研,合理设置、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动态调整,科学评价、注重实效,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高校科研组织模式和体制机制,提高高等教育对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贡献度、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度、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
二、项目类别
1.安徽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旨在培养和建设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群体。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经费2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经费100万元。鼓励依托优势特色学科及省部级创新研发平台组建优秀科研创新团队。
2.安徽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项目。旨在挖掘、培养一批杰出青年科技才俊。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每项经费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每项经费50万元。
3.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项目。旨在引导高校充分重视人才梯队、人才库建设,在前沿领域、重点方向、学科交叉等方面重点布局,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知识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通过持续扶持,未来有希望获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每项经费5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每项经费30万元。
4.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旨在以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科技前沿需求为目标,聚焦“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突破和应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发挥优势学科专业作用,鼓励科研工作者开展探索。企业委托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重点列入。重大项目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哲学社科类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鼓励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积极申报;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哲学社科类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直属附院人员申请的重点项目由直属附院评审推荐。
5.“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建专项。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中设立党建专项,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论断、重大部署,开展深入研究阐释,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详细指南见附件)。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4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学风端正,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2.重大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限40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
3.除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杰出青年科研项目、优秀青年科研项目外,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4.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目前正在承担三类及三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重大/重点项目;
5.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似或相近的已获资助项目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报,不得剽窃他人研究内容进行申报,各单位和科研处将严格进行形式审查,严格履行项目公示程序。一旦发现违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6.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各类项目中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申报。
7.其他申报条件请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掌握申报要求。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根据申报指南、申报值集对照表和预算填写说明填写对应项目申请书,交由所在二级单位汇总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二级单位于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和要求如下:
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参与人需签字,有合作单位的需要合作单位盖章,并附合作协议;
2.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
3.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73869716@qq.com。
四、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科研处咨询,联系人:韩仁瑞、胡英豪,联系电话:393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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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