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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通知》
时间:2023-02-20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现将《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相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实验室简介

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湖北大学,瞄准科学前沿,着眼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努力建设成集创新型人才培养、地方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基础与应用研究以及产品开发、综合创新平台建设为一体的国内先进研究基地,切实为区域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智力资源和技术支持。

二、申请条件及选题范围

1、申请者应是高校、科研院所在岗在编人员。

2、申请者需与实验室人员合作提出,未列出合作者的申请视为无效。所申报课题要求能够体现出申请者和合作者之间的科研合作关系。

3、实验室人员在同一年度时间内只能与一位申请者合作提出申请,且作为合作者参与的本实验室开放课题数不得多于两项。

4、在研实验室开放课题未结题者,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新的开放课题。

5、开放基金主要支持有机合成及催化转化、有机无机杂化分子定向设计与功能调控、分子探针合成及应用、功能高分子合成及应用等研究方向的相关课题。

三、申报程序

1、申请开放课题基金必须按照《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大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规定的格式如实填写。申请者打印《申请表》一式2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本实验室报送《申请表》,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2、申请人应于31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科研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自邮箱1220264631@qq.com

3、实验室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采取自由申请、学术委员会评审的程序遴选开放研究课题。

四、课题执行与管理

1、本年度开放课题拟资助10-1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4万元;执行期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34月至20254月。

2、课题负责人须在接到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书后两周内向本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任务书》(附件2),经实验室审核批准后执行。

3、资助项目要求能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研究性论文,所发表论文应将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Ministry of Education Key Laboratory for the Synthesis and Application of Organic Functional Molecules, Hubei University)作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湖北大学申请人必须以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并在论文首页或致谢处标注“本研究得到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应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资助”或“The study was supported by open project funding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Key Laboratory for the Synthesis and Application of Organic Functional Molecules, Hubei University, Wuhan 430062, PR China”。课题申请人应作为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课题负责人须在课题结束后1个月内向本实验室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附件3),全面总结课题执行情况。

5、解释与修改权在本实验室。

五、联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科咨询,联系人:胡英豪、韩仁瑞,联系电话:3932673


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附件.zip

科研处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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