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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时间:2022-04-18 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教科信厅函〔2022〕12号通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的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下列4个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以下简称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奖);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学校提名推荐程序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申报人仔细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2204/t20220406_614091.html),根据拟申报项目填写相应表格,并按要求准备附件支撑材料;

2.4月22日前,申报单位将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指定邮箱,待学校审核后发放提名号和密码。如有专家或组织提名项目,请于4月19日前联系科研处;

3.4月18日-5月9日,申报人可填写提名书word版(见附件1),并待提名号分配后安排网络填报工作,并在系统中提交提名书及附件。

4.5月10日-5月13日,申报单位将审核后的提名书、公示材料(见附件3)、提名意见(600字以内)电子版报指定邮箱。

5.5月14日-5月20日,学校组织初评并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教科信厅函〔2022〕12号通知精神和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提名项目的遴选和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1、电子版材料:

通用项目电子版材料直接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须按保密要求报送。

2、纸质材料:

(1)盖章版公示材料,一式一份;

(2)通用项目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选填,见附件4)。

纸质提名材料报送时间待上级主管部门通知。

联系人:魏慧君;联系电话3932560,电子邮箱373477455@qq.com。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附件3.公示模板要求.docx

附件4.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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